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:
教學目標: 1.知識: 使學生學習生活在法治社會下,應該具備的法律知識。 2.技能: 對相關法律及解決爭議的方法,有所認識,不會再因對法律的無知,而必須付出慘重的代價。 3.態度: 守法、守時、守分,不侵犯到別人的權益,社會自然詳和‧ 4.其他: 書中的這些案例,對大部分人而言,絕大多數都是未來式,宜先以情境方式學習。
教材大網:
建國科技大學 日間部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 教學預定進度表